由 蘭西 發佈 在 8:43 上午
我選第四,沖個靚涼。煲藥,該外判。煮飯,我以前朝九晚六時,用最快的一鍋熟方法,肉/魚 + 菜 + 米 + 水,一次過放進電飯鍋裡 (調味上碟後才落),雖然實在很不講究,但勝在方便,算是把責任幾乎都外判了給電飯鍋。而散步嘛,約周公啦。
作者: StupidHollyWolly, 於 3:53 上午
哈哈... 你唔講我都唔記得重有這個option~我現在回到家都成八點半... 通常要先處理好上一餐的杯杯碟碟才可以起壇,做九個字吃十分鐘,吃完後飯氣攻心,只想睡不想動,試過十點不夠就爬上床....當然洗碗收拾這些事乜q都無做過....煲藥這回事不能外判,因為回來時醫師也回了家~蘭西
作者: 匿名, 於 9:44 下午
What??? 做九個字?﹗你做得太講究了吧?我兩個人的隨便的飯餐,最多半小時便成事,中間還可以回到桌上多打三五行。碗碟,要限著自己只用一個,這樣飯後洗碗便不會太難。杯,的確是讓人頭痛的...我以前,排山倒海的杯,都是星期六一次過洗的。藥....不如試試藥粉?或許分別不大呢?
作者: StupidHollyWolly, 於 8:53 上午
對,實實在在的9個字。手腳慢自然啦,回到家才捞肉加味,一煮又大堆頭,攪攪創意,煮完都散晒了。
作者: 蘭西, 於 4:08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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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則留言:
我選第四,沖個靚涼。
煲藥,該外判。
煮飯,我以前朝九晚六時,用最快的一鍋熟方法,肉/魚 + 菜 + 米 + 水,一次過放進電飯鍋裡 (調味上碟後才落),雖然實在很不講究,但勝在方便,算是把責任幾乎都外判了給電飯鍋。
而散步嘛,約周公啦。
作者:
StupidHollyWolly, 於
3:53 上午
哈哈... 你唔講我都唔記得重有這個option~
我現在回到家都成八點半... 通常要先處理好上一餐的杯杯碟碟才可以起壇,做九個字吃十分鐘,吃完後飯氣攻心,只想睡不想動,試過十點不夠就爬上床....當然洗碗收拾這些事乜q都無做過....
煲藥這回事不能外判,因為回來時醫師也回了家~
蘭西
作者:
匿名, 於
9:44 下午
What??? 做九個字?﹗你做得太講究了吧?我兩個人的隨便的飯餐,最多半小時便成事,中間還可以回到桌上多打三五行。
碗碟,要限著自己只用一個,這樣飯後洗碗便不會太難。
杯,的確是讓人頭痛的...我以前,排山倒海的杯,都是星期六一次過洗的。
藥....不如試試藥粉?或許分別不大呢?
作者:
StupidHollyWolly, 於
8:53 上午
對,實實在在的9個字。
手腳慢自然啦,回到家才捞肉加味,一煮又大堆頭,攪攪創意,煮完都散晒了。
作者:
蘭西, 於
4:08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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